2013年6月17日 星期一

愛你的人,你愛的人


愛你的人,你愛的人,

愛情大概就是這兩種東西。

當然,也有相愛的人,但這樣的情況最沒趣,也沒什麼討論價值。我就從來沒看過一個故事是:他們很愛對方,愛!愛!愛!每天都很愛!愛!愛!愛!完了。啦啦。總有些時候,A愛B,B不愛A,到B愛A時,A又不太愛B了。如果雙方的愛情永遠保持強烈,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足以把愛情以外的一切摧毀。就以我來說吧(好啦,除了自己,我也不知道可以舉什麼人作例子了,我總是偉大地把自己奉上祭壇),自從我跟董董在一起後,我就開始運用大量的疊字,我杯茶茶呢?我個袋袋呢?好熱熱呀,開冷氣豬啦……太恐怖了!大家都知道,我可是一向走酷的路線嘛(至少我這麼認為啦)!。有幾次逛街的時候我在扭計,碰上了舊同學……唉!顏面何存!

歸根究底,我覺得一切都是他害的。如果他不是一味順著我的意思,就不會把我養成這樣的個性,又懶,又爛,不知所謂。

至少他應該阻止我經常在吃飯的時候玩Candy Crush呀!

所以我決定要離開他。

人們不是說,一段好的關係,能讓對方變成更好的人嗎?

如果一個ukulele老師明明知道學生彈錯了拍子也不告訴他,任由他一直亂彈,那他就不是一個好老師,應該把他辭掉。(當然,如果他告誡一個學生時用詞不得體,傷了學生的自尊心,也應該把他辭掉。)

況且我懷疑我待在他身邊,九成是為了舒服,為了享受有一個人可以讓我盡情蹂躪,而不是真正在意他這麼一個人。

我倒懷念愛著XX的時候,我懷念那種不顧一切為愛付出的感覺,至少在那時,糟糕的是他,偉大的是我,而在現在的關係裡,我的偉大完全沒有發揮的餘地。

我決定離開。

「拜拜!」

「為什麼?」

「拜拜!」

「為什麼?」

「我不愛你……不太愛。」

他低下頭,想了一想,說:「不要緊啦,人們不是說結婚的對象通常都不是最愛的人嗎?可能你不太愛我……暫時!可是我們還是可以在一起的。」

我頓時語塞。天哪!我最受不了的,就是他這種態度。

「如果有天我在街上碰到XX,我不排除會走上去親他一下。」我恐嚇他。

「不會啦。」他冷靜地說。「他看見你應該嚇得屎尿直流,不立刻躲起來才怪。」

這大概也是實況。

「除非他有末期cancer啦。」他補道。

「為什麼?」他這麼說,好像他比我還要熟悉他似的。

「不知道呀。不過那時他也快死了,所以也不會對我們有多大影響。」

看著他那副胸有成竹的樣子,我忍不住笑了。

情侶之間什麼也攤開來說,這也是我最討厭的東西之一,感覺就像裸跑一樣令人不安。

結果?

結果我又回到了這永劫不復的地獄/天堂之中。唉。

2 則留言:

  1. 終於從妳口中聽到一個比較合理地不愛好人的理由。

    唉,真為那冷靜自如的他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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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aha u moved to here !hello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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