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關於自殺

看了《此時此刻》,悶到呢……連我這種很捱得悶的人都忍不住中途走開食薯片。看這套舊戲,當然是為了Virginia Woolf——意識流作家,女權主義者,短篇好看,長篇令人受不了——不過想不到戲中還有兩個主角,三個不同年代,似乎相關實際上又不相關的故事共同發展。相關之處,就是幾乎全部人都想自殺,結果也有兩個真的自殺了。

其實對於Virgina Woolf投河自盡,我一直都不很理解(據說她還放了很多石頭在衣服裡確定自己必死無疑)。很多出色的女作家都自殺收場,有一半原因是從前的女性備受多方制肘,不只是出版上的制肘,還有精神上的制肘——很多女人願意照顧一個有才華而精神恍惚的男人,但沒有多少男人受得了一個精神恍惚而且缺乏一顆平靜的心去照顧孩子的女人。Virginia Woolf的《自己的房間》是女性主義文學的經典,內容嘛,簡單來說,就是提出女人要有自己的房間——聽起來多可笑!可是那個年代就是這麼可笑,又或者到了現在,也不是每個女人都可以在丈夫、孩子之外擁有自己的獨立的私人的空間,讓她去追求屬於她自己的東西。不過呢,我一直覺得相比其他仕途受阻又情場失意的女作家,Virginia Woolf是最幸福的一個,因為她老公就是一個出版商,而且不是變態的——法國有個叫科萊特的老公也是出版的,總是逼她寫,然後換上自己的名字——Mr Woolf同 Mrs Woolf相知相愛,老公還會幫她校對,她也不像其他人般要看出版商的臉色,我覺得沒有人比她更幸福了。可是她就是不快樂。戲中飾演Virginia Woolf的妮歌潔曼跟她老公說:我不想僅因為怕你難過而活下去。而另一個故事中的愛滋病人也對照顧他的Meryl Streep說:我不自殺,是因為如果你不能再照顧我,你就會崩潰。最後兩人都自殺了。這聽起來是很自私——說到自殺,人們通常的反應是,你呀,也不想想你媽怎麼辛苦的養大你,如果你死了身邊人會怎麼怎麼的難過?但戲中強烈的Message是:我有權自殺。如果生命的本質是為別人而活,以免別人難過的話,那麼最不尊重生命的,就是說這些話的人。的而且確,每個人都應該好好面對自己的生命,真正的面對它,而不是用那些自欺欺人的理由假裝活著。我認識一個很討厭的人,他除了縱情聲色之外根本沒事好做,每天都要找節目堆滿他的時間表,可是他竟然說想生個男孩,要教他踢足球,我聽後差點沒噴出來,這真是天大的笑話!一個整天都愁眉苦臉的人居然還想帶另一個生命到這世間來,這還不是靠害麼?可是「帶一個生命到世間來」聽起來總是那麼偉大,那麼悅耳,而離開卻彷彿是自私,該受千夫所指。戲中有一個母親,想自殺又沒有自殺,僅因為幾歲的兒子和腹中的嬰兒,她老公也不壞,是個不愁衣食,就認為自己很幸福不會去想其他事每天重複一切動作就很開心的膚淺傢伙,最後她沒有把藥吃下去,她選擇等待,直至把孩子生出來,然後留下字條,消失,開始別的生活。雖然乞人憎,但也算是一種勇氣。

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意見一則

今天回了家探爸媽, 吃過飯後就是煲電視劇——我真不明白這些上了年紀的人為什麼這麼愛看電視,如果真是沒事可做的話大可租影碟呀……算了,總之我終於看電視了,我想一個月我就只會看幾次電視,喜出望外的是,我看到了歐陽波比和娥姐——這對老組合太棒了!我喜歡娥姐,她不多廢話——如果你像我在這工作圈子久了,就會懂得看什麼是多廢話,不做實事的人,娥姐不是那樣的人,她並不在鏡頭前討好人——通常不在鏡頭前顯得異常注目的私底下才會是正常人。劇集內容是回到古代,歐陽震華無端端變了包青天——好啦,又是現代人回到古代,近年Tvb好像愛上了這種東西。這類劇吸引的地方在於,看現代人怎樣為古代人解決問題——觀眾看著,好像覺得自己也變得很了不起似的。說穿了,其實所有發明都是前人的功勞,我們統統都是站在巨人肩上的得益者罷了。有趣的是,每次回到過去的都是男人,他們在現代社會中並不出眾,但一旦回到過去,就憑著那些不屬於自己的智慧在古代如魚得水,得盡女人的崇拜。我忽然想,如果回到過去的是個女人又怎樣?電視台每年都選人回到過去,而每次都是男人,這肯定不是一個巧合。因為如果,呃,譬如說,馬賽回到秦代,她身無分文,最大可能就是被賣去妓寨,最最「幸福」的可能,就是被達官貴人,甚至皇帝看中,從此過著衣食無憂,不過無冷氣,無雪糕,同埋個老公一定會去滾之餘不會戴套(大學時中文系老師說古代人是用荷葉的)的生活。無論她對中史有多熟稔,也不可能像項少龍、馬明那樣對政治、軍事發表意見,就算發表了也不會有人聽,就算聽了,中了,應驗了也只會被視為不詳人。她可以嘗試當個女權主義者——如果不介意最後像秋瑾般被問斬的話。那些年代,女人根本無幸福可言。所以我想,最最可行的是走張玉珊路線,那個年代肯定還沒有睫毛膏,也沒有紙製面膜和舒服的胸圍,單是賣這三樣東西就應該很賺錢,生意穩定後,把業務擴充,在不同州縣可分店,像sasa那樣——不夠錢的話可以先集資,游說遊手好閒的郡主夫人做股東……當一切事成後,有一天,她遇上一個還算聰明,在政治上略有小成的小伙子,他看出了她除了善於銷售商品,在她硬朗的外表下還有一顆美麗的心……大團圓結局,The End!

是不是很無聊?說真的,我挺喜歡想這些無聊事。恰巧我親愛的讀者中就有一個當電視台編劇的,之前他問我為什麼都不寫了——老實說,就是因為我覺得自己太無聊了!他鼓勵我多寫,好讓他看看有什麼可參考的(......那我是為誰寫啊?!)這回就當是我認真地提供一下意見吧。

2013年8月2日 星期五

我的不正常飲食

才剛吃飽,又想再吃,我想是月經快來了。

從昨天開始我就很想吃很想吃,什麼肥膩的甜的熱氣的都想吃。身邊人提醒我:你是瘋了嗎?想變胖子啊?我告訴他我月經快來了,這是無可避免的,可是他還是覺得我放肆,那種眼神,像是鄙視我在過一種墮落的生活。

他不知道,又或者他忘記了,幾天之後,當第一滴血出現,我就會什麼也嚥不下,整天躺在床上,到時他又會埋怨我懶得不願外出,什麼也不吃,糟蹋生命,浪費生命,傷害自己,傷害別人……

從前我就是太在意要過「正常」的生活,飲食健康,早睡早起,弄得緊張兮兮的。

小時候我不喜歡吃肉,也不為什麼,純粹就是不喜歡吃,我覺得那種質感和氣味都令人噁心。我也討厭蕃茄,因為切起來血肉模糊,像外星人的腦袋,我也不吃黑色的棕色的埋在醬埋裡的看起來不清不楚的食物。二年級看完「寶貝小豬嘜」之後,就更誓神劈願不吃豬肉。雞肉也令人討厭,尤其是雞翼,到現在看見雞皮上那些凹凹凸凸的毛孔還是覺得很反胃(但是如果炸過的話我會吃一點)。在那個年代,吃素是很奇怪的事,所以媽媽常說我「練仙」,在我自己心目中,我也是個不合作的,麻煩的人,雖然說不上委屈,但總有些莫名其妙的挫敗感。

上中學後,開始跟同學出外吃飯,大家吃什麼,我就吃什麼。我記得我人生中第一粒牛肉是中一時在鴻福堂吃的,沒有想像中難吃,而且我很喜歡o急汁的味道,當時我喜出望外,卻不敢告訴任何人,因為才剛開學,大家都不是很熟,我不想顯得像個傻瓜—這大概就是教科書所說的Peer influence,不過我愛上吃肉,還有另一個可能性,就是因為進入青春期,我需要長大。

到二十歲左右,我又不太吃肉了。這時我已經有自主權,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來吃,而且吃素開始流行,我這種算不上素食者的挑剔主義者根本不算什麼。近年我間歇性厭惡各種肉類,有時是雞肉,有時是豬肉,有時是牛肉(羊羊是永遠不能吃的!)視乎那陣子流行什麼新聞,我始終做不到什麼肉也不吃,但會儘量選擇海鮮和非屍體性食物—非屍體性食物,即是看不見筋和骨頭,最好是像麥樂雞之類的肉,當然,這樣的習慣也為人垢病,被視為自欺欺人的行為,也等於自動放棄吃到上等的肉,而最近迷上生蠔不時自己跑去淨吃一打然後拍籮柚走人也遭受白眼。但我想說的是,我很高興找到適合自己的飲食方式,無論吃了什麼,不吃什麼,無論別人怎樣說,我都安心,不會內疚。

講完。